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10月2日22时,袁州区疾控中心接上高县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孙某、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何某某、易某某已返回宜春市袁州区。接到协查函后,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
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
2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2日22时,袁州区疾控中心接上高县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孙某、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何某某、易某某已返回宜春市袁州区。接到协查函后,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经排查,何某某、易某某于9月29日与孙某、王某某在上高县320国道花炮城饭店(万载新花炮城旁)同时段用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何某某、易某某均已落实了集中隔离措施,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排查到次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密接者到过的主要场所按要求进行消杀。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何某某、易某某在袁州区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密切接触者1:何某某
10月1日18:00左右何某某驾驶大货车(车牌号为赣C6B966)从九江到达宜春市宜万同城芦村段芦村出口处卸货,(卸货时未与他人接触,未佩戴口罩)。19:00到宜春润达国际桔子酒店楼上单身公寓815室住处,之后未外出。
10月2日17:00左右下楼在润达到农民街路段逛街时与私家车(车牌号为赣C022U3)的车主发生纠纷,18:10左右到凤凰派出所进(未佩戴口罩),20:00离开凤凰派出所返回,21:00步行到达住处。23:15由120救护车闭环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密切接触者2:易某某
10月2日9:00左右驾驶货车(车牌号赣C2N727)到达袁州区环城南路长青厂停车场,9:20在环城南路长青厂停车场换私家车(车牌号赣C999T0)到官塘路十运会商贸楼C栋2单元住处。14:00左右自驾私家车(车牌号赣C999T0)与家人一起前往万载古城游玩,18:00左右接到上高县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为密切接触者,18:30左右自驾私家车(车牌号赣C999T0)返回住处。22:50由120救护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日
来源: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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